各有关学院:
2018年,我校共有12项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资助。根据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和《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第二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日本琉球大学日语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日本山形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新西兰梅西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斯威戈分校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本科生交流项目、葡萄牙米尼奥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英国阿尔斯特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英国伦敦大学格尔德史密斯学院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代顿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二、申请对象
相关学院2016级、2017级相关专业优秀本科生(以2016级学生为主,报名不足时可拓展至2017级)。(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
(二)外语要求:外语水平达留学基金委标准者优先考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请人能完成留学任务,录取后不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四、推荐人数
各学院推荐的学生数不超过各项目的选派人数的一半,选派人数为1人的推荐1人,选派人数为3人的推荐2人,选派人数为5人的推荐3人。
五、资助情况与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5)。各个交流项目留学期限详见附件1。
六、选派工作流程
时间 | 内容 | 部门 |
9月3日-7日 | 学院接收个人申请材料,包括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并推荐人选 | 学院、学生 |
9月7日 | 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行政楼621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oicefjnu@163.com | 国际处、教务处、学工处、学院 |
9月10日-16日 | 公示最终推荐名单 | 国际处 |
9月10-19日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寄送外方高校,获取外方高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 国际处、学生 |
9月20-30日 | 学生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 学生 |
10月5日前 | 学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向国际处提交备案材料 | 学生、国际处、学院 |
10月10日前 |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学生申报材料 | 国际处 |
10月底前 | 国家留学基金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委 |
七、申请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它可证明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有意申请者请尽快办理护照。
八、注意事项
1.学生派出学习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拟修读的对方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选择修读专业,制定修读计划。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对外交流学生学分互认课程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2.本学期优本项目可能有增选,有意者请注意关注我处网站通知。请参考我处去年的增选通知(http://oice.fjnu.edu.cn/26/b1/c1536a140977/page.htm)。
3. 申报优本项目的同学请尽快办理护照。护照办理方式,参考附件6护照办理指南.
4.有意参加优本项目的同学,无论是否外语专业的同学,均应尽早报考雅思、托福或日语考试(相关考试可能须提前3个月预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范老师:22867702
Email: oicefjnu@163.com主题: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第二批)
附件:
1. 2018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一览表(第二批).doc
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一览表(第二批).docx
2.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3.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xls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xls
4. 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pdf
5.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pdf
6.护照办理指南.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