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建荣一行3人赴港澳团组的事后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10

2025321日至324日,我校林建荣、钟伟兰、苏经强应邀赴香港、澳门执行参加香港校友会成立25周年庆典、推动捐资助学项目落地、开展校际合作任务。团组的出访天数按照规定执行,出访路线未做调整,出访费用由我校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事后公示,公示期为326日至4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建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91-2286733522867113)反映。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