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我校友好校台湾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介绍
学校名称 | 项目&课程内容 | 人数 | 项目时间 | 相关费用 | 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
台湾师范大学 | 2025年秋季学期课程 | 不限 | 2025秋季:2025年9月-12月 | 费用自理 | 2025.3.27 |
备注 | 1.项目内容说明:请参该校官网:https://www.ntnu.edu.tw,一旦录取后无法更改系所,请慎重选择。仅能报名与自己校内专业相符的学段(如本科生仅能申请本科生班级,硕士生仅能申请硕士班)。 2.申请说明:接收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研究生。意向报名者可准备申请材料,如获推荐, 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线上申请,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报名系统链接届时提供)。 申请所需材料:1.报名申请表(线上)、2.读书计划(本科、研究生均须提供,800-1000字)/研究计划一份(仅硕、博士必须提供,800-1000字)、3.推荐信(必须有推荐人职务及签名)、4.历年成绩单(学校开具的正式证明)、5.在学证明(须为3个月内开立,有效期至少至2025年7月)。5.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有效期至少至2026年1月),港澳籍学生为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扫描件;6.其他证明文件(如优秀事迹证书、语言证书、作品集)、7.白底露耳高清大头照(照片格式为4.5cm*3.5cm,额头到下巴之间长度为3.2-3.6cm之间)。费用信息参见https://bds.oia.ntnu.edu.tw/bds/web/invisit。 3.宿舍说明:由于对方校内宿舍床位优先,无法保障住宿,如未能申请到宿舍,需在校外租房居住。 4.注意事项:获取本校提名并报名申请不代表已获录取,须经对方高校审核并录取才能获得交流资格。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完成至少一个学期的学业。录取结果以对方高校公告为准。 |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非毕业班本科生、研究生,专业不限,所选专业应与本校专业相同。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和学校名誉,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3.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研究生平均分不低于80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4.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已交足本校的各项费用。
三、申请及选派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充分了解项目内容和我校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并充分研究和做好详细的选课计划基础上进行自愿报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学业成绩单复印件、语言成绩证明材料(如有)、《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个人信息采集表》至学院;各学院指定经办人员收齐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报名信息,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个人信息采集表》(学院汇总)、《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学院报名汇总表》。
请于上述校内截止日期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oice@fjnu.edu.cn(主题填写为“学院名称-交流学校名称......交流项目(交流项目具体名称)”)。相关材料包括:由学生提交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成绩单、语言证明材料(如有)的扫描版文件;由学院汇总的个人信息采集表、报名汇总表的扫描版和文档版文件。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旗山校区索莱达大楼502,联系人:台港澳办郑老师,电话:22867702。
学院统一提交报名材料后,台港澳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将入选人员信息报送接收校,供接收校择优录取;经校内审批流程及公示完成后,组织最终入选人员正式报名。考核方式及选派结果另行通知。交流项目结束后两周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参与项目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报告》至旗山校区索莱达大楼502。
上述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相关表格均可登录国际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https://jwc.fjnu.edu.cn/b3/77/c9130a177015/page.htm)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出访学规定(修订)》(http://yjsy.fjnu.edu.cn/6a/39/c4239a92729/page.htm)。
2.申请者应及时办理护照,但未正式录取前请勿申请签证、购买机票。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