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我校决定公开选拔优秀学生前往日本琉球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生项目:
1)琉球大学短期留学生交流项目【URSEP】,每期十一个月,十月份入学。开设课程:自然科学、社会学、日本文化等,用英语授课;此外还开设用日语授课等选修课程。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日语水平不限)。
Web site: http://www.r-center.u-ryukyu.ac.jp/article/1/2/8 (日语)
http://www.r-center.u-ryukyu.ac.jp/article/1/2/8/en(英语)
2)琉球大学短期本科生项目【STRP】,特别听讲生(本科水平,限我校二、三年级学生报名),由相关院系授课;特别研修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题研究(相当于研究生水平,限我校一、二年级研究生报名)。第一期四月份入学,第二期十月份入学。特别听讲生通常以日语授课,因此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日语水平。特别研修生则可用英语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
Web site: http://www.r-center.u-ryukyu.ac.jp/article/1/2/9 (日语)
http://www.r-center.u-ryukyu.ac.jp/article/1/2/9/en(英语)
二、名额分配:
短期留学生交流项目【URSEP】1名,短期本科生项目【STRP】2名
三、选派标准和程序:
(一)选派标准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3.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与学习任务;
5.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6.已交足学校的各项费用。
(二)选派程序
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选派出国访问或学习的通知向学生公布,(学生总人数为1000以上的学院推荐2人、1000以下的学院推荐1人)。
2.由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选拔,并根据学生德、智、体、美表现,确定推荐名单,并由初选学生填报申请表格(网络下载)。
3. 由学院统一上交表格,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小组,通过校际交流派出的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共同审查、面试后确定。
4.面试考核小组将入选人员材料报送相应交流学校审核,最终由接收校择优录取。
5.获得录取通知书后,与我校有关部处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四.表格上交时间:2010年11月9日12:00前
地点:行政楼61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22867336
五、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违者取消其选派资格。
2、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解释。
3、本次选派工作信息均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和学工处网站同时公布,请及时浏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