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留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增加一次选拔的通知》(留金发[2017]3107号)和《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增加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日本樱美林大学日语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新西兰梅西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二、申请对象
(一)6月27日前已获外方正式邀请信且符合选派办法要求、第一批未被推荐的学生。
(二)第一批推荐人选中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如达到要求(如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或新的语言成绩证明)亦可再次推荐(将生成新的CSC学号);如因选派年级、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或选派专业与获批专业差别较大等原因而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再推荐。具体详见未录取人员名单。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
(二)外语和专业要求:
1. 日本樱美林大学项目:限日语专业在读学生;
2.新西兰梅西大学项目:雅思6.0分(单项分不低于5.5分)或托福iBT 80分(写作不低于19分)(限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
(三)申请人能完成留学任务,录取后不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四、推荐人数
(一)日本樱美林大学:最终推荐1人;
(二)新西兰梅西大学:最终推荐2人。
五、资助情况与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5)。各个交流项目留学期限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附件1)。
六、选派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6月26-27日。
(二)单位推荐公函及名单提交时间:6月29日前。
(三)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
七、申请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它可证明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有意申请者请尽快办理护照。
八、注意事项
学生派出学习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拟修读的对方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选择修读专业,制定修读计划。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对外交流学生学分互认课程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老师:22867702
Email:oice@fjnu.edu.cn(主题: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
附件:
附件1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