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11540

各有关学院:

2018年,我校共有12项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资助。根据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和《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日本樱美林大学日语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日本琉球大学日语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日本山形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芬兰诺维亚应用科技大学环境学科本科生交流项目、新西兰梅西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斯威戈分校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本科生交流项目、葡萄牙米尼奥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英国阿尔斯特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英国伦敦大学格尔德史密斯学院本科生交流项目、美国代顿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第二批,另行通知)。

    二、申请对象

    相关学院2016级、2015级相关专业优秀本科生(以2016级学生为主,报名不足时可拓展至2015级)。(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

    (二)外语要求:外语水平达留学基金委标准者优先考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请人能完成留学任务,录取后不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四、推荐人数

各学院推荐的学生数不超过各项目的选派人数的一半,选派人数为3人的推荐2人,选派人数为5人的推荐3人。

    五、资助情况与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5)。各个交流项目留学期限详见附件1

    六、选派工作流程

  

   时间

内容

部门

320日前

学院接收个人申请材料,包括日本语能力测试、外方内部测试、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学院公示

学院、学生

321-322

21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行政楼621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oice@fjnu.edu.cn22日,国际处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国际处、教务处、学工处、学院

322-328

公示最终推荐名单

国际处

331-420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寄送外方高校,获取外方高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国际处、学生

421-55

学生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学生

55日前

学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向国际处提交备案材料,并制定学习计划

学生、国际处、学院

512日前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学生申报材料

国际处

5月底

国家留学基金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者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单位,并按国家留学生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被录取学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按《选派办法》规定执行。

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申请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它可证明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有意申请者请尽快办理护照。

    八、注意事项

    学生派出学习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拟修读的对方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选择修读专业,制定修读计划。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对外交流学生学分互认课程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范老师:22867702

    Email: oice@fjnu.edu.cn主题: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

  

  

    附件1 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doc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xls

    附件4 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doc

    附件5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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