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批我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浏览次数:1628

各有关学院:

2016年,我校共有7项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资助。根据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87号)和《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359,以下简称选派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二批我校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美国北艾奥瓦(依阿华)大学环境学科本科生交流项目、新西兰梅西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二、申请对象

    (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级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专业优秀本科生;

(二)经济学院2014级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秀本科生;

(三)为完成本年度派出任务,如出现报名不足的情况,申请对象可拓展至2015级。

三、申请条件

(一)学业成绩要求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

   (二)外语和专业要求

    1.美国北艾奥瓦(依阿华)大学项目:雅思6.0分(单项分不低于5.5分)或托福iBT 80分(写作不低于19分)(限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专业学生);

    2. 新西兰梅西大学项目:雅思6.0分(单项分不低于5.5分)或托福iBT 80分(写作不低于19分)(限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

(三)学习要求

申请人能完成留学任务,录取后不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四、推荐人数

    (一)美国北艾奥瓦(依阿华)大学:学院推荐6人,学校最终推荐3人;

(二)新西兰梅西大学:学院推荐8人,学校最终推荐4人。

五、资助情况与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1)。各个交流项目留学期限详见《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一览表》(附件2)。

六、选派工作流程


时间

内容

部门

91-6

学院接收个人申请材料,包括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并推荐人选

学院、学生

97

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送至行政楼621国际处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oice@fjnu.edu.cn

国际处、教务处、学工处、学院

98-14

公示最终推荐名单

国际处

914-19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寄送外方高校,获取外方高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国际处、学生

920-30

学生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学生

105日前

学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向国际处提交备案材料

学生、国际处、学院

1010日前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学生申报材料

国际处

10月底前

国家留学基金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申请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二)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

    (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它可证明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有意申请者请尽快办理护照。

八、注意事项

学生派出学习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拟修读的对方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选择修读专业,制定修读计划。同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对外交流学生学分互认课程申请表》,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九、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同学:22867336

Email: oice@fjnu.edu.cn 主题:优秀本科生交流项目




附件:

附件1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pdf

附件2 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doc

附件4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名单.xls

附件5 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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