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选拔推荐,港澳台办和教务处共同审核确定,拟确定蔡琪晖等9名本科生为2018-2019学年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受资助对象,名单如下:
蔡琪晖 苏 容 王 琰
陶雅昕 原林竹 章子昕
易文欣 彭 惠 刘苇杭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7日-11日
公示电话:0591-22867702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770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